定安县教育局 定安县人事劳动保障局 定安县编委办
关于定安县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为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力量,根据中共定安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09年第6期)精神,我县拟招聘20名初中教师和20名小学支教教师补充边远空编的学校和中学部分空编的学科,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和学科教师的合理配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竞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表(附表)
2、招聘小学支教教师岗位表(附表)
三、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教师年龄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64年7月31日后出生)。
3、初中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和相应的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须专业对口。
4、小学教师须具有中师毕业以上学历(含中师)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并属定安初中生源,于2002年前考入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含大专班,下同)的英语专业并属计划内分配的师范类毕业生,且毕业后派遣到定安县教育局报到备案尚未安排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5、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6、服从我县的工作安排。
四、应聘办法
1、报名。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婚育证书等),个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相片2张,于2009年7月30日前本人直接到定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审核。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及小学支教教师岗位,按本人所学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
3、材料经初审通过后,通知笔试。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4、按应聘岗位及笔试成绩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
①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应聘岗位报考人数在2人以下(含2人)的,全部参加试教。应聘岗位报考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的,按1∶2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确定参加试教名单。
②应聘小学支教教师岗位的,按考生笔试分数1∶2的比例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确定参加试教名单。
五、工作待遇
1、经招聘录用的初中教师,先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转为正式公办教师;在职教师给予办理调入手续;经招聘录用的小学支教教师,支教时间2年,支教期满经考核称职者,转为正式公办教师。
2、初中招聘的教师试用期工资除按海南省标准由县财政发放外,并按规定享受教师工作岗位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小学招聘的支教教师支教期间工资每月700元,由县财政发放,同时按规定享受教师工作岗位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启事。2009年7月15日分别在《海南日报》、定安县电视台、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7月30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海南省定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邮 编:571200 传真:0898—63823672
联系人:王明胜(0898—63831818)
程守煌(0898—63831818)
3、材料审核:7月31日—8月2日。
4、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3日。
5、笔试时间:
初中招聘教师笔试时间: 8月5日上午8∶30—10∶30;小学支教教师笔试时间:8月5日下午2∶30—4∶30,笔试地点:定安中学初中部。
6、试教时间:
初中教师试教时间:8月7日下午3时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到, 8月8日上午8时30分开始试教,小学支教教师试教时间:8月9日下午3时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到;8月10日上午8时30分开始试教。试教地点:定安中学初中部。
7、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应聘人员的笔试、试教成绩。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教育岗位笔试与试教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拟定入围名单。其他岗位笔试与试教按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拟定入围名单。时间:8月11—12日。
8、体检:组织应聘入围人员集中县人民医院体检。时间8月13日。
9、将拟聘任名单及笔试、试教综合成绩报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8月14—20日(五个工作日)
10、发出聘任通知书时间:8月22日。
11、签订聘用合同。时间:8月25—30日。
七、应聘考试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1、考试内容:应聘初中教师、小学支教教师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
2、考试形式为笔试和试教。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教由应聘本人抽签所选定课题,上一节课(时间由评委决定)。满分为100分。
八、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今年初中和小学支教教师的招聘工作,决定成立定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今年招聘工作的领导。其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佃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泽文(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陈海雄(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 勇(县委办副主任)
黄 妹(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明彪(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莫朝伟(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志强(县直工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莫乃珍(县人大教育工委主任)
张德江(县政协教科文卫和学习专委主任)
李业锋(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吴昌教(县教育局局长)
肖 巨(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素芳(县编委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定安县教育局,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主 任:李业锋(兼)
副主任:吴昌教(兼)
陈素芳(县编委办副主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有关股室抽调。
适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方案由定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并由定安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1、招聘初中教师岗位及人数。
2、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及人数。
定安县教育局 定安县人事劳动保障局 定安县编委办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招聘 方案
(共印10份)
附件1:
招聘初中教师岗位及人数
报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报 考 条 件 |
备注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教师资格种 类 |
语文 |
1 |
不限 |
本科 |
中文 |
初中 |
|
数学 |
2 |
不限 |
本科 |
数学 |
初中 |
|
英语 |
1 |
不限 |
本科 |
英语 |
初中 |
|
物理 |
3 |
不限 |
本科 |
物理 |
初中 |
|
生物 |
1 |
不限 |
本科 |
化学 |
初中 |
|
历史 |
3 |
不限 |
本科 |
历史 |
初中 |
|
地理 |
3 |
不限 |
本科 |
地理 |
初中 |
|
计算机 |
1 |
不限 |
本科 |
计算机 |
初中 |
|
美术 |
1 |
不限 |
本科 |
美术 |
初中 |
|
音乐 |
2 |
不限 |
本科 |
音乐 |
初中 |
|
体育 |
2 |
不限 |
本科 |
体育 |
初中 |
|
合计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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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聘小学支教教师岗位及人数
报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报 考 条 件 |
备注 |
学历 |
教师资格
种 类 |
英语 |
20 |
中师以上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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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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